一、起草背景及过程
社区是为居民群众提供生活帮助服务最基层的组织,是党和政府联系、服务居民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社区是基层基础,只有基础坚固,国家大厦才能稳固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,各地均积极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。改革创新,完善基层治理,加强社区服务能力建设,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。
2022年7月,中共烟台市委、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烟发〔2022〕9号),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,强化城市社区为民、便民、安民功能,提高社区居民生活品质,根据市政府安排,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《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起草过程中,一方面通过实地调研,充分听取镇街和社区意见,总结提炼本地社区治理典型经验;另一方面充分借鉴全国先进地区经验做法,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,完善文件相关内容。《指导意见》先后两轮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建议,协调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等28个部门会签同意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指导意见》共提出20项具体措施,涵盖养老托育、卫生健康、文化体育、教育就业、应急管理、法律治安、物业管理以及重点人群保障等社区服务,全面强化城市社区为民、便民、安民功能,切实做到“居民有需求、社区有服务”,推动全市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,加快实现全人群、全周期、全链条社区治理服务现代化建设。具体情况如下:
(一)在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方面,提出“深化社区养老托育服务”“提升社区卫生健康服务”“推动社区文化体育服务”“加大社区教育和就业服务”“加强社区应急管理服务”“推进社区法律治安服务”“改进物业管理服务”“强化重点人群保障服务”“发展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”9项措施。要求积极推进社区食堂建设,落实社区养老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等设施“四同步”机制。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,指导社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全面实施“红心物业”党建领航工程,推动建立多方联席会议制度,提升物业服务质量。规范街道(乡镇)社工站建设,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经常化。
(二)在加强数字技术支撑方面,提出“统筹智慧社区建设工作”“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”“精简归并社区数据录入”3项措施。市级统一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,建立全市统一的镇街数据平台和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,推动镇街、社区工作有效融合。依托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民情反馈、风险研判、应急响应、舆情应对机制,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。推动县级以上数据向基层返还赋能,完善街道(乡镇)与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,实现数据资源在区市、街道(乡镇)、社区的多级联动和融合应用。
(三)在优化社区治理机制方面,提出“推行‘定岗网格’机制”“建立延时服务机制”“落实项目承诺机制”“健全联动服务机制”4项措施。要求每个社区原则上只保留保障日常办公的必要工作人员,其余社区工作者全部常态下沉网格开展服务。全面建立社区工作者弹性工时制度,实行错时上下班、全日值班、节假日轮值机制,方便居民利用工休时间办理事务。社区每年围绕居民需求,采取“线上+线下”的方式,公开承诺一批为民服务项目,接受居民监督。推广芝罘区“阳光17议”社区协商机制,每月定期(原则上每月17日)开展说事议事活动,共同协商解决社区治理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。
(四)在夯实基层基础保障方面,提出“强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”“深化社区减负工作”“配齐配强社区工作者”“提升社区工作者治理能力”4项措施。要求各级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,规范社区挂牌和出具证明工作。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18人且每个社区不少于10人的标准核定社区工作者总量,加快配备社区工作者。加强业务培训,打造一支“全岗通”的社区工作者队伍。
三、政策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
解读部门:烟台市民政局
联系方式:6240093